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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十篇
发布时间:2024-01-19 05:11:56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和提高水平的发展,人是活的更长,医疗费用成为国家一个严重的经济负担,在医疗卫生服务和供应模式致使面临严峻挑战。如何根据医疗费用和技术的发展,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成为医疗服务和移动网络技术的切入点[1]。将移动医疗服务应用于医院医疗服务中,可以改善医疗服务绩效与质量,优化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的均等化,具有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通信技术在医疗事业中的应用可以实现空间与时间层面的无障碍沟通,节省排队等候与挂号等的成本及时间,能够随时随地获取与健康相关的咨询或听取医生的建议。移动医疗服务在医院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医疗服务体系的更好建设。

  一般而言,移动医疗结构,包括医疗数据中心,移动设备,无线网络,和医疗信息系统,分别承担着医疗信息的处理、存储、传输与采集等环境。①医疗数据中心。作为数据信息的接收端,是分析和处理数据;移动医疗系统无缝连接传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精干的业务协同和数据交换,并送至医疗中心的数据统一,医疗信息管理,保证了闭环流程。

  ②移动终端设备。移动终端设备具有诸多种类,如移动电脑推车、平板计算机和手持移动PDA等,其中移动电脑推车可在车上放置一切用品,便于护士进行护理与治疗等工作;手持PDA具有灵活坚固、便于携带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医院护理工作中[2]。当前大部分医院都将移动电脑推车与PDA相结合,利用推车优势来弥补PDA在治疗患者与执行医嘱等方面的缺陷。

  ③无线网络。在移动护栏网和无线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许多医院已经建立了覆盖面广的无线网络环境。无线网络架构涉及Zigbee、RFID(射频识别)技术和Wi-Fi网络等,可以有效拓展医院的有线局域网。

  ④医疗信息系统。对于医疗信息系统而言,其主要是补充和延伸传统计算机终端的有线状态,使其转变为移动终端的无线状态,可以通过多种智能录入手段来采集数据;同时操作端逐渐拓展到平板计算机、掌上电脑和智能手机,数据采集端转移到患者床旁。该系统包括无线消毒物品追溯管理、移动镇痛管理、无线的输液管理、移动护理和医生无线查房等,在医院医疗服务中的应用可以促进医疗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医院可以将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进行融合,为病房室内提供集点餐、上网冲浪、观看电视等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终端,这样患者可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来自由切换功能。三网融合服务终端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者的消极情绪,避免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烦躁与焦虑情绪,促进患者康复时间的缩短,便于患者疾病的迅速诊治及恢复。

  射频识别定位服务在医院医疗服务中的应用,可以有效细化与拓展临床医疗服务,解决患者走失、婴儿防盗和母婴配对等问题[3]。通常医疗物质涉及设备和与药品等,借助移动物联网管理理念,利用医院内部的射频识别网和无线网,可以对物质进行统一编码,定位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查询物资的位置,实现物资的闭环管理。

  第一,移动输液管理系统。临床输液区主要是由多半患者家属与少半患者组成,而陪同家属的任务则是对“空液、漏液、跑液”等情况加以监控,呼叫护士进行处理,往往会出现混乱的场面。移动输液管理系统的构成部分为无线输液监控器、Wi-Fi无线网络、移动输液工作站,能够计量监控输液的状态与速度、液体容量,在护士站系统界面有效现实每个输液床位的状态图标,便于护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防止混乱场景的出现。

  第二,移动阵痛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是将无线收发器、镇痛泵和中央监控工作站组成智能的监控系统,实时调整与监控镇痛泵的输注状态及输注信息。这样可以将镇痛泵的功效加以充分发挥,实现个体化镇痛,促进患者对术后镇痛满意度的提升。

  第三,移动心电诊断系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护士可以使用数字心电图设备到病人的心电图数据采集,在此基础上,要保存,然后直接心电图诊断中心平台,通过专业医生的诊断后,,将检查结构即时传回医生工作站[4]。移动心电诊断系统在医院医疗服务中的应用,可以有效缓解诊断质量与方便患者之间的冲突,及时捕捉到偶发异常心电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及效率。

  第四,无线生命体征采集系统。当使用无线生命体征收集系统,护士需要使用PDA来扫描腕带信息,确认与病人的床;和使用标志收集装置的,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采集,并保存好采集的数据;在此基础上借助无线网络,将数据传输到护士工作站,即时生成相关的护理表单,如生命体征观察单、护理记录单和患者体温单等。该系统在医院医疗服务中的应用,能够将正在发热患者信息加以自动显示,在数据库中保存采集人和采集时间,改变以往护士手工录入、登记和确认表单的操作,减少护士穿梭护士站与病房的次数,提高患者满意度与护理质量。

  第五,移动护理系统。用于移动护士工作站,它的主要的现有的HIS资源和本地无线网络是基于,为了实现他的病房延伸和拓展。护士可以是由移动终端PDA进行的一系列操作,如费用查看、检验和配药确认、体征采集、医嘱执行与查看等。可以说,PDA的使用可以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有效实现诊疗记录、医嘱执行与药品审核的移动化及条码化,规范护理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护理管理水平。

  第六,移动医生查房系统。移动医生工作站可以与图像报告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和医院信息系统等进行无缝集成,医生可以利用平板计算机和移动电脑推车实时调阅诊疗信息,如检验报告、医嘱和患者病历等[5]。同时医生可以患者的实际病情为主,采取或调整治疗方案,保证剂量和药品的正确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应用,医疗卫生事业逐渐朝着无纸化、移动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移动医疗服务在医院医疗服务中的应用范围愈加广泛,如三网融合患者自助服务、射频识别定位服务、医护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有利于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医护操作差错,实现医院的精细化与信息化管理。

  [1] 黄永刚,王蕾. 移动医疗在医院医疗服务中的应用[J]. 医疗卫生装备,2015(4):133-134+140.

  [2] 李小华. 移动医疗推动医疗服务模式的变革[J]. 中国数字医学,2014(4):7-9+16.

  [3] 严春美,吕晓荣,许云红. 移动医疗服务技术研究进展与发展前景[J]. 传感器与微系统,2013(2):1-3+7.

  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成本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完善我国公立医院的补偿体制,推行医药分开,推广以药补医的体制,实现公立医院的补偿体制由药品加成收入、收费服务和政府补贴向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两个渠道的转变。公立医院补偿体制的重点在于改善医疗服务收费。现在,医疗服务的价格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但是,其还是存在不合理的一面,特别是技术劳动的价格低廉。但是,百姓看不起病的现象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和百姓看病的支付能力之间具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国家卫生部门、中国中医药管理中心、国家统计局近年来一直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进行分析和调研,我国于2000年颁布了《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对于那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必须遵循《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规定收缴服务费用。我国各大医院要在遵守《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的基础上指导医疗项目的收费,医疗机构要在政府指导价格的范围内确定自身医疗服务的价格。

  通过法律的规范后,医疗服务价格越来越合理,充分维护了医护人员的利益,体现了医护人员的价值,但是,现在非盈利性医院是按照政府的指导价,而不是采用的成本价,虽然可以体现出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但是大型的医技检查项目的价格却大大地降低了,医技设备非常昂贵,尽管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但是还是比成本费低,医院要为人们提供全面而优质的服务就必须依靠政府的补贴。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国家卫生总费用实现了迅速增长,但是,卫生总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80年代有所下降,这说明我国近年来卫生总费用的增长比较缓慢,其增长速度低于国民生产总值的速度,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的卫生总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只增长了1.4个百分点,已经跟不上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卫生总费用的缓慢增长阻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缺少财力的支撑,无法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门诊人均费用增长迅速,出院人均费用也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医疗费用水平的上升有很多因素,主要因素是近年来人们就医的需求有所增加,社会总体物价指数呈现上升趋势,疾病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的投入比例不够,药品及卫生材料的报价过高,多种新技术、新医疗器械的研发都促进了医疗费用水平的上升。

  通过数据分析,医院的收支结余几乎是负数,医院的总结余状况在扣除药品收支结余后呈现亏损的态势,尽管医疗改革已经实行多年,除了药品的加成收入,依靠目前的财政补贴力度,医院是不能发展的。

  政府要加强对医院财政补贴水平,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卫生总费用的补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是导致医院亏损的主要因素。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公立医院的补贴力度,提高公立医院的社会效益,有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资金投入,病人在就医时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医疗优惠,看病难的问题可以有效得到解决。

  政府要鼓励公立医院接收社会资本,我国政府的财政资源是有限的,因此,政府在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政府也要鼓励社会上的各种资本流入医院,为医院提供财政支持,医院通过国际组织、红十字会和各类慈善机构的资金支持,从而提高自身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成本。

  现在,我国看病难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政府对医疗服务的补贴力度不够,医院内昂贵的医疗设施消耗了医院的大部分资金,因此,政府和医院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成本,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贴力度,提高公立医院的社会效益,解决人们看病难的问题,政府要鼓励公立医院接收社会资本,政府在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政府也要鼓励社会上的各种资本流入医院,为医院提供财政支持。政府要通过制定政策完善我国的医疗价格管理体制。

  作者简介:申曙光,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双骋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 510275)

  魏珍,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军事经济学院军队财务系讲师(广东 广州 510275)

  医疗服务市场同时具有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外部性、政府干预及非营利性五个特征。①为克服这些天然缺陷,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引入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购买者,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采取的做法。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第三者,不仅内在地具有对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的制衡作用,而且可以对医疗服务行为与就医行为主动地进行监管。与普惠制的福利型医疗保障服务模式相比较,社会保险模式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因此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有实践。

  在1998年之前,中国长期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为主体的医疗保障模式。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医疗保障体制也由国家承担主要责任的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转向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1998 年中国建立起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覆盖城镇就业人员;2003 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覆盖广大农村居民;2007 年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覆盖城镇非从业人员。再加之医疗救助制度,中国用三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可见,我国医疗保障的发展之道在于“全民医疗保障”②。

  全民医保大大拓展了国民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且医保支付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随着全民医保的发展,医药费用快速增长;并且在医疗卫生费用快速增长的同时,医疗服务的质量却并未因此而得到同步提升。长此以往,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会入不敷出,全民医保体系将遭遇严峻挑战。因此,在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基本建成的今天,我国医疗保障与医疗卫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协调好医疗保障之需求方、供应方和支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③使医疗保险作为支付方起到制衡和监管医疗服务行为并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的作用,以促使医疗机构和医生作为供应方为作为需求方的参保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的医疗服务。换言之,从医疗保险的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医疗保险建设的重点应发生改变,将从以制度推进与扩大覆盖面为建设重点,转向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重点,以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给方的制衡与监管。由于理论上缺乏对医疗保险制衡作用机理与机制的系统研究和探讨,难以对实践形成指导意义,使得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尽管采取了一些监管医疗服务的措施,但效果有限,且缺乏持续性。因此,探讨医疗保险如何通过完善第三方制衡与监管机制、以达到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并同时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个国家医疗卫生体系的模式决定着医疗卫生体系功能的发挥。从世界范围来看,根据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范围及其具体实现形式,各国医疗卫生体系模式主要可以分为垄断整合型(英国为代表)、市场主导型(美国为代表)、公共合同型(即社会保险型,德国为代表)、公私互补均衡型(新加坡为代表)等,各种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缺陷。④由于医疗市场的特殊性,无论实行那种模式,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控制“供方诱导需求”或“过度医疗”。世界各国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实践和尝试。如英国在其全民免费医疗体系中将医疗付费者与医疗提供者分开,然后让政府专门设立的付费者模仿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运作方式,采用多种新的方式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包括家庭医生和医院)付费。⑤而德国作为典型的社会保险型国家,其措施主要有:一是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分离得比较清晰,两者是合同关系。二是从服务提供方来看,医院所有权清晰,分为公立医院、私立非营利性医院、私立营利性医院。且其医院补偿机制主要采用“双重补偿”的方法,即医院的投入成本和运营成本各有其补偿来源。⑥三是从费用支付方来看,德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公益法人,实行社会化的专业管理,在坚持政府主导之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竞争。医保经办机构为了争取更多的参保人,进而获得更多医疗保险资金,就会为参保人选择优质的医疗服务供方,有动力加强成本的控制,降低卫生费用的支出。德国的医保经办机构已经达到专业化、竞争化和法人化的标准。⑦可见,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卫生体系模式,厘清费用支付方和服务提供方的关系,通过内在机制加强两者之间的制衡,以达到费用控制和质量保证的双重目标,是国际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

  反观我国,2009 年的新医改明确规定我国将采取社会保险的卫生体系模式。而当前,国内无论是公共政策部门,还是理论界,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认识多偏好将其作为资金筹集及风险分担机制,强调其医疗费用支付功能。然而,从比较卫生体系的角度来看,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代表性的卫生体系模式,其制度设计不只是包括资金筹集,还有服务提供与管制方面。并且,更为关键的是,社会医疗保险实际上对服务提供与管制有着自己的要求与特色。⑧我国全民医保时代已经到来,并形成了基金管理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衡的新格局。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一极,其行政与市场方式相互渗透的规制特点,为其在信息不对称的医疗市场发挥独特作用提供了基础。⑨而要发挥医疗保险的这种作用,实现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必须建立起长效机制。2010 年5 月,同志在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建机制是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的关键。必须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提高服务效率和运转效能。”⑩2012年5 月,同志在医改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医改的核心就是转换机制、建立机制。也正因为如此,新医改方案从谈判机制、支付机制等方面规定了如何加强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作用。如第十一条: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第十二条: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11

  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贯穿于两者互动过程的始终。好的制衡机制通常具有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和协调功能。要具备这些功能,有效发挥医疗保险内生的制衡与监管作用,应该构建包括事前的谈判机制、事中的支付机制、以及事后的考核评价机制的系统、全面的机制体系,以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达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12

  如前所述,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建立被纳入新医改方案之中。这为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提供方建立制度化的谈判机制,开展医疗服务谈判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重要契机。13可见,谈判机制的构建是必要的,今后的医保改革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在综合考量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利益、改革的空间和手段,以及自身的制约因素的前提下,搭建一个平台,导入参与者相协商、平衡和讨价还价的过程。14同时,谈判机制的构建也是可行的。当前,医疗费用的补偿者(提供者)主要由医保机构来承担,这为买方主导奠定了“资本”及“话语权”优势。此外,经办能力的提高为买方主导提供了人力基础,医保信息优势为买方主导提供了较多的知情权。因此,为了实现医疗服务适度让利的经济效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医疗费用,让参保者得到更多的实惠,医疗保险有必要也有可能与医疗服务及药品提供方进行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谈判。实质上,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购买过程是一个市场交易过程。市场性质的平等协商谈判应该成为处理他们之间利益协调的主要手段。但是,由于受到管理体制层面因素的制约,谈判机制的建立并非轻而易举。

  一是部门权力的钳制。目前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有些地区医疗保险有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建立完善的谈判机制,前提是出资方和提供方都是独立的市场法人主体,政府管理部门与它们实现了管办分开。15而我国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都未成为独立的法人,仍然是行政主导。他们还不能适应角色和管理理念的双重转换,开展医疗保险谈判的动力不足。推进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人化是改革的方向,但这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目前我们只能做到政府职能相对分离,不集中在一个政府实体。16由一个部门组织出资方,另一个部门组织服务提供方进行谈判,以抵消政府部门权力干预导致的利益偏向。因此,在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实现医疗保险管理职能与医疗服务管理职能分别由人社部和卫生部两个部门分管,形成部门间权力制衡机制。

  二是部门利益的协调。谈判机制的建立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发改委、物价部门、卫生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险谈判定价是一种类似于市场议价的定价方式,与我国现行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相矛盾。当前,我国主管医疗服务(包括药品)价格的制定的行政部门是发改委与物价部门,如果全面开展医疗保险谈判,势必会弱化物价部门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权力。另外,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实行由卫生部门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组织和管理药品招标采购是卫生部门的一项权力。而如果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议价来进行药名采购,势必会弱化卫生部门的权力。因此,要加快医疗保险谈判机制构建的进程,必须适当改变现有的政府组织结构,以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利益关系。

  在谈判机制构建过程中,一方面首先要明确谈判主体的角色定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应以平等的购买方和提供方的身份进行谈判。而由于医疗保险的谈判机制主要涉及的是价格问题,鉴于目前的价格管制机制,有必要让各地政府的物价管理部门参与谈判。物价部门可以做为中立的中介者参与到谈判的整个过程中来。不仅可以扮演协调者,而且还可以积极主动地推动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17另一方面是要明确谈判的主要内容。谈判一是围绕医疗服务支付方式、价格以及服务质量来进行。既包括单项支付价格,也包括医疗服务整体的支付方式与价格,更重要的还包括医疗服务范围和质量,以及对医疗服务的评价标准;二是具体的分担机制,医保机构的拒付标准以及拒付依据的监测方法,均是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的内容,而且都应该载入协议。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走向全民覆盖之后,医疗保险将成为参保者医药费用的主要支付者。正因为医保付费是医院的主要补偿资金来源,医保付费机制事实上就成为了医疗服务和药物的定价机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被赋予合理使用医保资金,甚至监管医疗机构行为的重任。2011年6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方向,并强调改革的原则:在不增加参保人员负担的情况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182012 年的医改政策,将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放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国务院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提出把改革补偿机制作为此次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同时明确把“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作为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首要措施。19

  所谓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是指作为付款方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代替被保险人支付因接受医疗服务所花去的医疗费用,并对医疗机构因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一定补偿的支付方式。20当前国际通行的医保支付方式主要有:项目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以及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由于各支付方式利弊不同,国内外均表现出单一支付方式向多元化混合支付发展的趋势。而究竟选择哪些方式、并如何加以组合,才能有效地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引导医生的诊疗行为,促进其合理诊疗,使之一方面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服务或遏制过度医疗,另一方面确保医疗服务的基本品质,这正是医保机构的专业服务内容。具体到哪种类型的医药服务应该选择哪些付费模式的组合,则需要医疗机构与医保机构的反复博弈并谈判才能最终确定。

  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是在协商谈判、科学测定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功能,达到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并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其顺利推进可以引导转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正当趋利行为。实际上每一种付费方式都有其利弊,必须因地制宜,综合采用。如实践已证明,如果医保机构采用“按项目付费”方式主导,必然会导致供方诱导过度消费的概率大增。但项目付费也有其优势,对于一些费用较高的特殊医疗服务,医保机构可以依照其开支项目逐项进行审查。而如果采取单一的总额预付制,虽然管理成本低、控费效果明显,但由于总额预付在实现控费的基础上,并没有进一步形成其对医疗机构长效的激励机制,医疗机构迫于控费压力,在其医保基金剩余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推诿医保患者的现象。当前,国际上公立医院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主要将预期付费支付方式尤其是总额预算制结合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作为改革取向。21我国各地也在探索改变单一的按项目付费的模式,拟尝试采用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全新付费模式来支付医药费用。其中最主要的是:一是采取 “预付制”(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二是采取集团购买、打包付费的机制,打包的标准可以如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这两种付费方式各有不同的优劣,其正常运行也需要不同的支撑条件,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两者的共同点在于均是针对某一类人群,为医疗机构提供一笔协商好的费用,医疗机构超支自理,结余归己。总的来说,当前支付机制改革的方向是通过不同支付方式的科学组合,建立激励与制约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向参保者提供高成本效益比的医疗服务。

  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参保人员很难对医疗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评价,医疗服务提供方也不会对自身进行客观评价。而医疗保险机构则可以凭借其信息、规模、专业优势建立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督功能,引导医疗服务供给方提供合理诊疗,从而达到控制医疗保险费用,并保证服务质量的目的。22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具体可包括控制医疗费用的评价指标、医疗质量的评价指标以及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价指标等。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具体可包括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指标、控制医疗费用的评价指标及参保人满意度评价指标等。二是建立定点机构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定点机构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赋予医院自我管理的空间,促进医院间的良性竞争,以达到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标。它依据考核指标标准,对定点机构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执行谈判协议的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再将定点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相关研究证明,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的实施对于不同信用等级医院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声望均具有显著影响,并能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23三是建立定点机构的奖惩机制。对于合格的定点机构,可采取提高其信用等级,延长合同期限、经济奖励等措施进行鼓励;而对不合格的定点机构,可降低其信用等级,甚至取消其定点资格。

  其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监管不能仅仅停留在医疗机构,还应该延伸到医疗服务人员。医保不能决定医生的行医资格和行为,但医保可以从“是否及如何付费”的角度对医生的服务行为和质量进行监管,由此,医疗保险应该能做到引导医生的医疗行为,促进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以及合理治疗。2012 年4 月,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 年主要工作安排》,已正式提出要“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24。目前已有8个省、57个统筹地区探索建立“医保医生”管理制度,许多地方采取实名制、实时监控医生医疗行为,这样就不会因为个别医生行为而处罚整个科室乃至医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保险机构和医院的关系紧张态势。25这说明医保管理部门不仅有将监管延伸到医保医师的理念,更要有监管医疗行为的能力和经验。26而要真正达到对医保医生行为的有效监管,实现费用和质量的双重控制,必须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以及物价部门协同工作;对医生行为评估体系建立起具体考核标准,落实医生信用管理的有效性;建立信息化监测手段,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全方位监测医生的医疗行为等。

  再次,加快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以实现医疗保险精细化管理是实现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的技术支撑。必须有一个能够支持全天候对就医和记帐数据进行大规模和全面处理并能够进行医疗费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的信息系统为依托,才能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费结算、支付监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当中,如何处理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的关系,是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在目前实行的社会保险型卫生体系模式下,医疗保险内生地具有制衡与监管医疗服务的职能,而全民医保的推进,更对这一职能的实现提出了战略要求。它要求医保的制衡与监管能达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以及确保参保人就医满意度的目标。在其中,更要处理好费用控制与医疗服务质量控制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有所偏失。而要有效发挥医疗保险的这种职能,必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确保制衡与监管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如构建合理的谈判机制、支付机制、评价机制、医保医生的管理机制以及精细化的信息系统管理等,使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贯穿于医疗行为的全过程。此外,这些机制的建立并不是孤立的,需要宏观体制的调整与之配合;其发展也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不断互动与博弈中日益完善。

  ②申曙光:《中国医疗保障体制的选择、探索与完善》,《学海》2012年第5期。

  ③何佳馨:《法、美健康保险法之模式及中国的借鉴》,《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2期。

  ④⑥张录法:《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四种模式》,《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年第1期。

  ⑤顾昕:《走向公共契约模式――中国新医改中的医保付费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年第7期。

  ⑦顾昕:《走向有管理的竞争――医保经办服务全球性改革对中国的启示》,《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1期。

  ⑧彭宅文:《卫生体系模式之社会医疗保险》,《中国社会保障制度》2013年第4期。

  ⑨傅鸿翔、陈文:《行政管制抑或市场规则――探索合理化医疗服务的监管之路》,《中国医疗保险》2013年第7期。

  19资料来源:《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2013-08-06。

  移动医疗(MobileHealth),国际医疗卫生会员组织(HIMSS)对其的定义是指“通过使用掌上电脑、移动电话和卫星通信移动通信技术,提供医疗服务和信息”[1]。移动医疗包括软件和硬件两个部分,二者往往配合应用。软件是指基于安卓/IOS等系统的各类APP应用;硬件是指移动医疗设备,可具体划分为移动通讯设备(智能手机为主),移动便携设备(PDA/平板电脑/血糖仪等),移动可穿戴设备(智能腕带/睡眠监测手环等),一过性的体内探查/治疗设备(智慧胶囊),以及智能医疗植入设备。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的《2014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展状况蓝皮书》中指出:“中国移动医疗App目前已达2000多款”。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国内移动医疗APP可以被大致分成四个类型:医生服务类,患者服务类,健康人群服务类和医院服务类。医生服务类APP主要围绕医生这一群体的工作需求展开,功能以建立医生交流平台、医学资讯与讲座会议信息、为医生提供进修学习机会、提供病案交流学习平台和科研文献检索服务等为主;患者服务类APP以解决患者“看病难”问题为主,主流产品以向患者提供医药相关信息查询、在线咨询、预约挂号、手机支付、候诊排队提醒、院内地图引导、满意度评价、随访指导等服务为主;健康人群服务类APP以向用户提供生命体征监测、饮食运动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主,由于该类APP应用的政策与技术门槛较低且受众广泛,所以最早得到快速发展;医院服务类APP大多为医院信息系统从固定端向移动端移植的产物,功能以辅助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实现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为目的,例如通过移动工具和物联网技术监控医院药品/耗材/医疗废弃物流向等。

  国内的移动医疗硬件产品可以划分为院内产品和院外产品两部分。在院外应用的移动医疗硬件操作人员往往为患者本人或其家属,主要产品有智能血糖仪、血压仪、智能腕带等健康管理设备,测量所得数据往往可以被上传至特定APP软件使患者本人或其家属了解患者的相关体征,但目前鲜有专业医生参与其后续的健康管理;在院内应用的移动医疗硬件操作人员主要为医生与护士,例如在国内医疗机构已得到广泛应用的移动查房与移动护理,医生通过手持移动设备(例如平板电脑/PDA)进行病房查房、随时调取患者的病历、并可远程开具医嘱,护士也可通过手中的移动设备实时查看并执行医生开出的医嘱更新信息,并通过扫码技术对患者的身份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以确保医嘱被准确执行。医生护士避免了携带大量纸质材料的负担,也节省了医院成本。还有医疗机构利用智能眼镜进行手术实况播放,为远程会诊和远程教学提供了有效工具。

  移动医疗作为远程医疗的一部分,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全球一半以上的移动医疗服务应用在美国,欧洲约占1/5[2]。201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移动医疗应用监管指南》,对移动医疗应用进行风险评估和重点监管,并对从业企业准入审批、经营范围等做出标准化要求。在美国,医生通过iPad观察患者辅助检查结果早已十分寻常。而WHO在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58%的地区有手机就医提醒服务。此外,由于美国各州对医患远程医疗行为早已形成相应规定,所以当移动医疗兴起后医生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原本在电脑上进行的医患沟通转移到自己的智能手机上。由于国外与我国的医疗环境不同,故而其产品的功能设计也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但我们仍可以从其中获得一定借鉴。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通过移动医疗向特定人群推送医疗信息都对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医嘱依从性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例如在医疗欠发达的肯尼亚,当地医疗机构便通过SMS提醒艾滋病患者按时服药以提高艾滋病治疗效果。而我国的SMS服务已被应用在恶劣天气预警、交通路况提醒等市政服务中。未来我国也可以在卫生服务方面加强与移动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向人们推送健康教育信息和疾病防控知识,并为特殊人群(孕产妇、老年人、疾病高风险人群等)定向推送疾病筛查、合理用药、复诊提醒、健康宣教等信息。

  在移动医疗硬件方面,发达国家通过其强大的科技水平和制造能力不断地研发出内容丰富、功能强大的医疗级产品,也从很大程度上带动了移动医疗在全球的发展。例如在移动便携设备中,有只需将其对准额头10秒便可测出心率、血压等7项体征数据的体征扫描仪。在移动可穿戴设备中,日本某公司开发了一种可佩戴于皮带与内衣内侧的可穿戴设备,通过发出超声波来探测用户膀胱和肠道情况,并通过蓝牙将数据发送至用户手机以提醒用户上厕所,此款应用可为失禁患者和老人带来极大益处。在医疗可植入设备中,某公司开发了一款可被移植在用户臀部、上臂、腹部皮肤下通过每日遥控释放避孕激素的避孕装置。此外,还有被用户吞服后可将其体内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医生的网络药丸等移动医疗设备。此种案例不胜枚举,且在以越来越高的频率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经过2年的发展,目前国内的大多数移动医疗企业已迈过品牌推广和用户积累阶段,却苦于迟迟找不到合适的盈利方式。主流移动医疗设备厂商仍以出售硬件赚取价值,而借助APP软件以出售服务为主的移动医疗企业则主要靠从海量用户中挖掘潜在客户并为其提供衍生服务(例如注册成为VIP会员)来获得盈利。已有移动医疗企业尝试对健康咨询这类服务面向所有用户收取服务费用,但用户的付费意愿还有待观察。针对目前很多移动医疗企业迟迟无法找到稳定的盈利模式这一问题,与其把问题推给用户粘性和政策限制等外部原因,不如从自身产品/服务设计上寻找出路。目前国内医疗的痛点在于“看病难和看病贵”,所以大家纷纷围绕解决这一问题设计产品和服务,各种预约挂号、在线咨询服务应运而生。但应认识到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始终在于让健康的人少生病,让得病的人重获健康或至少减轻其痛苦,这才是移动医疗应涉足的核心。所以,未来移动医疗发展的出路一定是向专科发展,移动医疗企业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针对具体的疾病防治开发灵敏可靠的医疗级应用,从医院4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上万种疾病中寻找机会。例如国内某医疗机构与国外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发出围绕帕金森患者病情监控的移动医疗产品就是一例。通过上文对国外移动医疗应用的介绍我们便可以发现,只要能够开发出真正有利于某种疾病防治的医疗级应用,那么患有这类疾病的人群与其背后的保险公司一定愿意为之付费,盈利模式是显而易见的。

  同样,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也可以发现单纯依靠移动医疗软件所能解决的医疗问题是极为有限的。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导致其技术门槛更高,受到的政府监管更多,所以目前我国移动医疗发展大多选择绕过诊疗行为等医疗核心问题而从寻找切入点,例如提供预约挂号、线上咨询等服务,而提供这些服务仅通过智能手机和相应APP软件即可完成。但要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正如要向专科发展一样,移动医疗也必将从软件发展逐步走向硬件发展。而发展医疗级的移动医疗硬件就对一个企业的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与医疗机构展开密切合作,还要按照与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同样严格的规范来进行移动医疗产品的研发。

  慢性病已经成为中国居民健康的的头号威胁。在每年约1030万各种因素导致的死亡中,慢病所占比例超过80%。此外,慢病在疾病负担中所占比重也高达68.6%[3]。慢性病不仅为患者本人带来痛苦,也会由于其病程长、并发症多、易致残等特点为患者家庭乃至社会带来沉重负担,且这种局面还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而更加严峻。针对慢性病发展逐渐加剧这一现状,积极治疗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改变患者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对饮食、运动和作息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患者主动参与程度、自我管理能力和依从性将极大影响其疾病发展。在移动医疗兴起之前,由于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医生无法对慢病人群的疾病发展进行有效监督和及时干预,仅靠患者自觉的防控方式使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防控效果一直不佳。有研究显示:高血压的平均控制率不足5%,并发症发生率高达70%;糖尿病的控制率仅6%,并发症发生率高达80%[4]。而随着移动医疗的介入,慢性病防治的被动局面将有机会得以扭转。一方面,随着医生渐渐接受移动医疗,其服务效率和服务范围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借助患者身上的移动医疗设备和APP等工具,医生可以及时对患者的病情发展进行有效干预;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质量精良价格合理移动医疗设备被投向市场,患者将可以更方便地了解自身的疾病健康状况,提高自身的健康维护意识,实现从“就医治病”到“自我防病”的观念和行为转变。鉴于我国目前慢性病发展为社会带来的巨大压力和移动医疗的应用特点,笔者认为慢性病防控一定是移动医疗下一步发展的蓝海,且移动医疗在慢性病防治方面的应用也很有可能撬动社会医疗保险的转型。

  经过多年探索,发达国家移动医疗发展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盈利模式和多元化的盈利渠道。服务方可以根据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不同向医院、医生、药企、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等一方或多方收取费用。而我们的问题在于我国最大的医疗服务付费方——社会医疗保险对移动医疗的付费意愿不高。而其参与意愿不高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移动医疗目前着力解决的领域本来就是目前社会医疗保险支付的盲区,例如健康咨询和慢病管理;另一方面在于移动医疗投入带来的健康产出不好计算增益;且社会医疗保险严控医疗卫生支出的意志也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移动医疗服务方存在一定冲突。不仅如此,社会医疗保险对移动医疗的慢热也影响到了医院和医生的行为。以慢性病管理为例,借助移动医疗工具可以减少患者前往医院的次数,从而减少医疗开销,但这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的利益相左,所以,在社会医疗保险明确表达愿意为医疗机构的移动医疗行为付费之前,医疗机构并没有发展移动医疗的动力。同样,目前虽已有部分医生采用移动医疗管理自己的患者,但由于时间精力有限且无明确的收益,其行为多属于志愿服务或为科研目的,难以持久。相信随着医生自由职业政策的逐步放开,医生出于品牌和收入的考虑,未来会有更大的动力将“医院的患者”变成“自己的患者”来对其进行长期管理,但目前让医生应用移动医疗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的条件还未成熟。针对这一现状,笔者建议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能否尝试以某疾病的防治为试点,将一定时期该疾病的社会医疗保险支出以打包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第三方(例如商业医疗保险机构)来进行管理,由第三方负责该时期内该疾病的全部防治支出,同时以居民相关健康指标来对第三方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管评价。而第三方经办机构出于对成本的考量,必将有动力和精力来发展移动医疗,以更为高效的方式加强对患者和疾病高风险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而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此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身的管办分离,也改变了以往“以治疗过程”为付费依据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转变为“以治疗结果”为导向的中国式价值医疗道路。

  近两年,在医疗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内外移动互联技术与市场不断发展、人民健康观念与消费水平稳步提升等多重因素促进下,移动医疗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移动医疗在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降低医疗开支和强化政府监管等方面所蕴藏的潜在变革力量也越发得到各方的关注。虽然目前仍面临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产业规划缺失、支付方缺位致使投资变现难、缺乏跨界人才、优质医疗资源参与度不高、患者对第三方机构缺乏信任等诸多困难,但已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好其发展前景并为之埋首努力。相信在不久的未来,移动医疗一定能为医疗服务带来更多的惊喜,一切未知都值得期待。

  [1]吴元立,杨宏桥,吴飞,等.电子病历在移动医疗中的研究与发展[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2(11):162-166.

  [2]王海燕,郭珍军.海外移动医疗信息化进展[J].现代电信科技,2011(4):10-14.

  [3]创建健康和谐生活:遏制中国慢性病流行[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2(2):29.

  医疗服务产品是公共产品、私人产品还是准公共产品,决定了政府和市场对医疗服务产品的分担比例。目前对于医疗服务产品的定性仍然存在相当多的争论,很多学者甚至政府官员倾向于将基本医疗产品定性为公共产品,其理由主要是:医疗服务具有强烈的公益性,世界上很多国家把医疗服务作为公共福利向全社会提供,在中国私人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医疗服务,英国、中国香港、加拿大等地实行全民医疗模式等。实际上,医疗服务领域具有不同种类的产品和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必须合理划分这一领域中不同产品的属性。医疗服务产品根据不同层次,可以分别被划入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不同范畴。公共卫生服务如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和健康宣教等,是公共产品,对这一点认识比较统一。计划免疫、结核病、性病和艾滋病的防治等,虽然直接消费对象和受益对象是个人,但其他人群也可从中受益,这类医疗服务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对消费效益的估计要比其社会效益小得多。这类产品的属性在不同地区甚至不同人群中,会有所不同。有的地区作为纯公共产品免费提供,而另外一些地区可能被列为准公共产品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私人产品则包括必须消费品和非必须消费品两类。医疗服务非必须消费品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群特定需要的一类医疗服务产品,如美容手术、、特需医疗等,是典型的私人产品。医疗服务必须消费品包括疾病诊治、康复等,是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很强的消费排他性和成本非共摊性,一名医务人员在为一个病人提供服务的同时,无法为另外一个病人提供服务,并且由于医疗资源有限,基本医疗服务产品又具有显著的竞争性。因此,虽然基本医疗服务产品在公共道德上具有与一般私人产品非常不同的标准,但在经济学性质上,应该被定义为“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私人产品”,其公益性主要表现在:医疗服务需求经常是一种“缺乏支付能力而又必须满足的需求”。由此可见,医疗服务产品分为多种层次,不同的医疗服务产品应当由不同的主体提供。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公共卫生服务应由政府提供。卫生服务准公共产品不能单独依靠社会提供,还需要政府的干预。而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服务非必须消费品的提供,则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社会提供,也就是说,由社会资本提供这部分医疗服务产品,是合理且应予大力支持的。

  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3月17日提出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混淆了基本医疗服务产品的经济学属性,过度强调政府主导而削弱了市场的作用。根据《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2年我国医院床位、卫生技术人员等卫生资源中近90%仍由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掌握,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所占比重很小,不能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作为私人产品的部分医疗服务产品,更有效的提供方式应当是由市场自主调节。虽然出于保障医疗服务产品公益性的考虑,政府介入可以保证这部分产品提供的质量和数量,但如果一味强制性地将其作为公共产品来提供,最终将导致效率低下,不符合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事实上,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并不必然只能由公立医疗机构来实现。而且,公立医疗机构如果凭借其垄断地位来牟取利益,同样可能严重偏离公益性的目标。只要有健全的体制和政府监管,公立机构和私立机构(包括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可以实现社会公益性。当公立医疗机构由于财政预算有限而无力提供,或者因为居于垄断地位而无意提供充分满足需求的医疗服务供应时,就不应限制私立医疗机构的发展,这是违背公益目标的。只有当私立医疗机构为了追求利润而损害了医疗服务的有效提供的情况下,才是有损公益的。因此,政府应当开放限制,鼓励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竞争提高医疗服务私人产品的质量、限制垄断并实现消费者利益最大化。如何使社会资本在投向医疗服务市场的过程中更迅速地适应环境、更好地提供服务,有必要对医疗服务产品本身及其流通的市场做一分析。

  医疗服务产品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人们无法预知自己何时生病、生何种疾病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例如,2003年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和现在的H7N9禽流感,即使医学发展到今天,科学家也无法预知,并且没有找到特效的治疗药物;对一种疾病,医生常常无法知道病人的准确预后,哪种治疗手段对病人更有效,有时候个体的差异甚至决定了治疗的结果。Arrow的经典论文《不确定性和医疗保健经济学》揭示了“医疗保健产业的所有特性几乎都源自普遍存在的不确定性”。医疗服务产品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需求的不确定性和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

  所有的商品消费市场都存在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一般供方掌握了更多商品和服务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现象随着商品和服务的复杂性和知识含量的增加而不断加剧。医疗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其知识含量远远高于一般商品,且服务的效果可能决定人的生死,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商品。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世界各国都对提供这种服务的人进行了特殊的限制,需要专业的培训和职业证书,导致医疗服务成本大幅度提高。患者作为消费者一方,由于无法深刻理解和掌握相关的医学知识,在接受服务时往往无法对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做出正确判断。同时,由于患病需要及时得到医疗服务,消费者没有足够的时间对医疗服务的必要性和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判断,通常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的建议。在一定的利益驱使下,医疗服务供给者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诱导医疗需求,产生过度医疗,损害患者利益。而在“总额预付”的医保支付体系下,则会诱发医疗服务不足,以便使供方获得更多的消费结余。

  契约失灵是指在一般商品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产品提供者总是愿意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降低产品质量,仅仅依据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契约,难以防止生产者坑害消费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出现,从而形成契约失灵。医疗服务具有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性特点,因此契约失灵在医疗服务市场必然存在。患者无法准确判断医疗服务的质和量,医疗服务的提供者若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会有意制造过度医疗或医疗不足,损害患者的利益,这也是当前我国医疗领域存在的极为严重的问题。为应对契约失灵产生了非营利性组织。在医疗服务市场,营利性医疗机构拥有自主定价权,存在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而医疗服务的不确定性又为其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消费者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非营利性组织剩余索取权缺失,利润不能用于分配,违约的可能性大为降低,因此成为了对抗契约失灵的一种有效形式。通过委托方式是解决契约失灵另外一个方法。患者可以委托医保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与医院谈判,对医疗服务的提供进行制衡。许多西方国家也通过让医生同医院、药房和检验等服务部门分开,使医生作为患者的委托人,诊疗方案的制定同医疗服务的经济效益分离,让医生忠实地代表患者的利益,从而保证医生不会向患者推荐多余的医疗服务。由家庭医生制度建立起来的医生与患者的长期关系,也使医生更加关注患者的利益,更加珍惜自己的声誉。我国尚没有建立起这样的委托制度,这是由我国本土的医疗环境所决定的。首先,与西方很多国家医生个体或联合行医的模式不同,我国医生主要是医疗机构的雇员,不能独立于医疗机构。第二,在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中,医生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医生的诊断与个人经济利益关系紧密,很难全心全意为患者着想。第三,很多西方国家的医疗市场已经成熟,通过个人的声誉机制对医生进行约束,而在我国,医生作为庞大医疗机构的一个小雇员,在自身利益驱动下,滥用医院声誉、损害患者利益也损害医院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不可能成为患者的人,甚至在极端状态下,医生和患者站在了彼此的对立面。由此可见,在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要克服契约失灵,主要应当依靠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作用。

  2008年,自治区卫生厅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和基层工作人员,按照“实践―理论―再实践”的工作思路,在定性评估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开展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首先,创新的理论研究,建立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框架。全面系统的思考、研究和界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内容,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理论和政策。

  界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遵循“可承受、可提供、可利用”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国率先界定了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形成了五个等级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为群众免费提供10类4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30种常见病、74种药品的基本医疗服务,覆盖银川、固原市的10个县(市、区)300余万城乡居民。

  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制。主要研究并建立了六种机制。一是确定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机制。确定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较好的体现可及性和全覆盖,促进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二是确定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与支付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用政府筹资模式,推行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支付制度;基本医疗服务采用以政府为主,个人适当承担的筹资模式,农村居民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支付,银川市城市居民由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基金据实支付。三是确定了基本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障衔接机制。我们将基本医疗服务与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有机衔接,既保大病,也保小病。四是确定了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机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抗生素和激素的使用,取消大输液。五是确定了高效规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探索实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人事制度,严格准入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落实绩效考核,建立了政府、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六是确定了基本医疗服务廉价付费机制。只收取1元钱,由基层卫生机构向城乡居民提供30种疾病诊疗和74种药品的基本医疗服务。

  其次,科学的经费测算,保障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金。卫生部和我区专家组按照实用、可行的原则,运用“需要―需求―资源”货币分析方法,测算服务项目成本、基本药物费用,估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货币量,确定服务包的筹资水平。经过理论测算和反复论证,在我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级包(即10类4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0种常见病、74种药品的基本医疗服务),其费用为每人每年45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按照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5元标准由政府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服务人口每人每年30元标准由城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城乡居民每人每年9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共需要公共卫生补助经费2699万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各级财政增加缺口补助经费350万元,卫生部项目模拟政府补助341万元。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农村居民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支付,城市居民由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基金据实支付。2009年,银川市和固原市当年筹集资金分别为1119万元、3496.5万元,且出现结余资金分别为78.8%、67.34%,试点阶段资金使用平稳,没有出现“”风险。

  再者,广泛的现场实践,证明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行。开展试点的银川、固原两市,在全国首次实践了免费提供10类4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只收1元钱,便可获得30种常见病、74种药品的基本医疗服务,取得显著成效。试点工作受到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美国CNN网络等多家媒体对我区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累计报道80余期次。

  2009年11月1日~5日,卫生部督导评估组对我区试点工作进行了终期督导评估,给予了充分肯定。该试点走在了全国医改前列,将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全国各地医改探索和实践,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借鉴,其研究和实践结果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医改新措。实践证明,我区提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在理论政策上科学合理,在实践应用上切实可行。

  最后,两市的全面推广,赢得了基层人民群众高度赞誉。2010年,按照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银川市将30种疾病74种药物扩大到50种疾病162种药物,取消年人均就诊次数限制,农村居民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支付,城市居民由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基金据实,在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全市为84.48万人核销基本医疗服务费676.06万元,次均处方费用7.70元,人均在村卫生室就诊2.16次。固原市将30种疾病74种药物扩大到50种疾病121种药物,取消年人均就诊次数限制,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从新农合资金中按参合农民人均每年划拨40元,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1月~12月,全市为174.64人核销基本医疗服务费1878.27万元,次均处方费用9.78元,人均在村卫生室就诊1.44次,进一步缓解了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矛盾。目前两市推广运行经费良好。

  建立起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国家尚未明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宁夏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建立起宁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的项目界定、成本测算和总体设计,以及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在制度设计、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筹资与支付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公平性、保基本、广覆盖的特点。为国家实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提供了新的模式,为实现中央和国务院提出“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供了可借鉴的理论和实践。

  两市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目前,银川市和固原市全面推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覆盖城乡居民300万人。经过两年的艰苦探索和实践,城乡居民均等化、公平的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了“防病不花钱,小病不出村,治病一元钱”的目标。

  探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与支付机制。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保制度的功能主要是保大病。自治区卫生厅通过推广门诊统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从新农合基金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划拨,城市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由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据实结算。将基本医疗服务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机衔接,使这些社会保险制度不仅具有保大病功能,同时还有了包小病、保基本的功能。同时,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户一证、就近看病、价廉用药、每次一元”的廉价付费机制,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贵,控制了过渡医疗需求行为。

  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1年,要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调查结果显示:一是城乡居民得到了实惠。2009年3月~2010年12月,银川和固原市城乡居民累计就诊427.88万人次,免费使用3936.64万元的药品,大大减轻了广大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二是有效控制门诊次均费用增长。调查显示,非试点村卫生室次均门诊费用为19.3元,试点村卫生室为8.19元,显著降低了基层医药费用。三是村卫生室卫生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2008年村卫生室年平均就诊为0.23人次,2010年上升为1.69人次,村卫生室门诊量大幅度增加,激活了农村居民健康需求,充分发挥了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网底作用。四是有力的促进贫困农民参加医疗保障。银川市部分移民调庄乡镇新农合参合率较低,2009年推行试点工作后,新农合参合率较2008年提高8个百分点。

  完善基层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确定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成为政府公平、均等分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平台。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落实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便捷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规定的基本药物,药品直接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力的提高了药品的可及性,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村卫生室静脉输液,控制和指导抗生素和激素合理使用,杜绝了乱输液、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行为,从根本上扭转了基本医疗服务中不合理用药状况,农村医疗安全得到保证。

  经过长期发展,我市医疗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736个,其中,医院7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2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个;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5.1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31人、注册护士数为1.65人;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为2103.5万人次,住院患者52.5万人次,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病床周转次数分别为27.6次、28.7次、18.6次,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0.8%、89.5%、59.1%,住院率分别为3.8%、2.8%、1.1%,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分别为11.9天、11.1天、9.8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机构就医吸引力不强,医疗服务有待提升,致使本地大量患者外溢;二是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现有专业技术人才老龄化趋势加剧,专科医院、康复疗养保健机构少,重点学科建设薄弱,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就医、保健需求;三是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供给与合理利用不足,医疗服务利用主要集中在高级次、高成本的医疗机构,大部分基层卫生机构和专科医院的病床使用率较低、门诊量不足;四是我市仅有5个专业精神病诊疗机构指导全市236个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病防治服务,精神卫生诊疗网络尚不健全,精神卫生疾病防治力量不足;五是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小,未能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未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从规划远景目标看,党的十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梦,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新的更大挑战。

  从人口结构层面看,到2020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7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医疗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从居民健康需求层面看,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居民生活方式迅速变化,疾病传播速度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日趋加重,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从技术和协同发展层面看,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动与京津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发展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健康中国”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要求,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核心,立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及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充分考虑协同发展前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基本适应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要求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坚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当前,着眼中长期,科学优化、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与群众服务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坚持保障公平与提高效率相统一。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协调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区域整合与协同发展相融合。统筹城乡、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优化整合和均衡调配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紧紧抓住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群众健康水平的同质化、一体化。

  坚持内涵建设与转变发展方式相协调。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尤其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资源规模,坚持走精细化内涵发展之路。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建设高水平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着力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医疗卫生保障。

  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好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政策,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

  根据本规划指导思想和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以人口数量、患病状况及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状况为主要依据,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置。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与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应专科医院。鼓励引导社会办医,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根据省与北京市卫生合作框架协议,适度承载北京医疗卫生资源溢出和服务。

  ——省办医院。设置省办综合医院1家,即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到2015年底床位数为1690张,按照“增加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增加其单体医院的床位规模。

  综合医院。设置市办综合医院2家。承接首都医疗机构外溢,按照每年新增人口与医疗需求相符的原则,以引入社会资本为主,在市区北区(双峰寺空港区)新建三级综合医院1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相关政策,部分县级医院可逐步升级到三级医院标准;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逐步向中心城区外迁移;严格控制一级医院数量,中心城区不再新增一级综合医院,市域内不再新设置50张床位以下的一级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设置市办三级中医医院1家。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中医医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健康需求变化,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医院设置进行调整。

  市第三医院。由市肿瘤医院和新建的市传染病医院合并而成,建设成为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市级肿瘤和传染病专科医院。

  市儿童医院。新建市儿童医院,以儿童疾病防治为主,承担全市儿童重大疾病防治及指导工作。

  市精神病医院。设置市精神病医院,以精神疾病治疗和心理咨询为主,承担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及指导工作。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立精神科病房。

  市口腔医院。迁址新建市口腔医院,改善现有医疗条件。同时分别在市区北区(双峰寺空港区)和西区(双滦区)建立4-6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口腔医院门诊部,开展口内、口外、牙周、儿童牙病、口腔种植、修复等口腔诊疗项目,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口腔医疗保健需求。

  ——县办医院。依据县域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县办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各1个;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每个县至少有1家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县可单独设置精神病医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根据我市实际,依托市中心医院和技术力量较强的专科医院,建立区域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和市级专科性医疗中心,主要面向辖区居民提供代表本地区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并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一定的医学科研任务。

  (2)社会办医。社会办医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状况,鼓励以社会资本举办为主设立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建设骨科、心脑血管病、老年病、康复、精神病、眼科、耳鼻喉、肿瘤、皮肤病、烧伤、整形外科等专科特色突出的医院,与公立医院形成相互补充、错位发展,力争建成和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品牌特色的社会举办医疗机构,实现社会办医床位数占全市总量的比例有所上升,办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服务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可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一般在1万人左右。随着城镇化加速和人口增加,可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新区和街道办事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城市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依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内可依照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原则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面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初级医疗卫生保障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由辖区政府解决,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地点与所属街道不符的重新规划设置。

  (2)乡镇卫生院。分为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山区等交通不便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支机构,同一乡镇不能同时设立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

  (3)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按照基层医改的要求,继续强化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4)个体诊所等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发展特色专科诊所,新设置诊所以本辖区服务人口数和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原则上一定区域范围内不重复设置同一类别诊所。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公共卫生科为补充,构筑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

  市级设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各县区分别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未设置疾控预防机构的承德高新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保障全区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公共卫生科。每个乡镇卫生院设公共卫生科。

  (2)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县市合、乡增强、村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机构职责整合,理顺服务职能。

  整合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整合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建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其中,未设置妇幼保健机构的承德高新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保障全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妇女健康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服务项目落到实处,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整合乡镇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组建新的“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保留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场地资源共享共用;保留村医、计划生育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整合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整合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县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其中,未设置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的承德高新区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家。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做好域内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协管,承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村(居)计生专干兼任村(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

  ——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各县区均设置精神卫生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乡镇(街道)设置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负责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病人线索摸查、建档立卡、免费发药、社会康复、技能训练和定期家庭随访、转诊等工作。

  ——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设置市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1家,承担患者的紧急住院治疗任务及由县区转诊而来的疑难病例的治疗任务;协助市卫生计生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指导县级精神卫生中心工作;承担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县区分别设置1家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有精神专科医院的设在精神专科医院内;无精神专科医院的至少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